信息来源: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:2018-5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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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18〕16号),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结合省直相关部门自查情况,起草了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自评报告》,现予公示。
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等形式,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18年5月10日-2018年5月15日16:00
受理单位: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
通信地址: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省教育厅
邮 编:130051
受理电话:(0431)88905309
邮 箱:jlsddb@163.com
附 件: 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自评报告》
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
2018年5月10日